近日,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从2006年起,专升本的招生计划由10%减为5%.各地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在当年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应届结业生的5%以内,并纳入国家下达的普通高校本科总规模内。“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原则上不开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安排2006年计划时要从严控制和逐步压缩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招生规模,要求坚决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长线专业的招生。
教育部要求,自2006年起,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单独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各省(区、市)五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5%.五年制高职教育进入高等教育阶段(第四年)的学生规模应纳入国家确定的各省(区、市)当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
自2006年起,未经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批准,任何军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无军籍学生开展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向军事院校下达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