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教育教学、财务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学院各教学站点、办事处、湘中经贸学院、湘中经贸职业学校: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根据主办院校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1日5日起进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大检查,希各单位认真对待,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迎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凡已签订了合同书、协议书或目标管理协议(已有学生)的教学站点、办事处和湘中经贸学院、湘中经贸职业学校。
二、检查内容
1、教育教学方面:
①教学计划的落实以及备课、上课等情况。
②、教职工档案材料(聘用合同 毕业证复印件 职称职务证明书 身份证复印件 工资表)是否齐全,师资力量是否达标。
③学生档案(文字档案与电脑档案是否配套 学生名单与注籍缴费名单是否相符)
④、招生情况(学生人数和招生宣传的真实性)。
2、财务检查方面
①、收费情况(是否乱收费、搭车收费)。
②、开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是否按时上缴有关费用;教职工资是否按实准发放)
③、做账是否规范。
3、检查方式
①、分两批三组进行
②、采取听(听汇报)、查(查资料)、访(调查走访)、谈(座谈)等方式进行。
4、其它事项
①、根据检查结果,对优秀单位给予表扬、嘉奖,并在来年的录取以及录取计划中给予重点扶持、支持。
②、如发现不迎检或在检查中发现乱收费、乱许诺或只收钱不上课等情况的单位一经发现给予整改,情节严重者将停止与其合作,并配合执法部门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检查时间和人员安排附后)
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
200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