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新闻动态->政策法规制度 |
护士执业考试
|
|
日期:2006/8/8 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8522
|
护士执业考试 |
|
|
(一)报名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陈敏章部长令第31号1993年3月26日); (2)卫生部关于护士执业考试报名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1]347号)。 (二)报名时间 每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三)考试时间 每年4月上旬第二个双休日的星期天或4月中旬第一个双休日的星期天。 (四)收费依据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字[2001]97号)。 (五)成绩通知与查询 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以成绩单的形式寄到各考区办公室。考生可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考试报名所在地)领到考试成绩单,也可电话查询分数,电话号码:16890910(执业护士考试)。考试成绩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电脑打印、并盖有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章的考试成绩单为准。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