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招收工程硕士学位研究招生简章
一、吉林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方向:
机械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管理、测绘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车辆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水利工程、环境工程、地质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 、工业工程、农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物流工程、食品工程。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工作三年以上,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2、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事宜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2、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将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查询及报名网站“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网址:WWW.0731GEDU.CN”或登陆“湖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址:xwb.hnedu.cn” 或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www.cdgdc.edu.cn/zz08.html),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考院系栏要写明所报考的学院名称)。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到现场报名时须携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及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照相。报考者当场核对照相后打印出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相关信息后,签名确认。然后到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缴纳专业课考试考务费200元。
3、报考者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逾期不予办理。
四、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for Master of Engineering, 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一所工程硕士培养单位报考。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本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第二阶段,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根据吉林大学对外公布的“GCT”成绩录取分数线,到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考试信息另行通知。持有‘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如符合吉林大学报考条件及去年对外公布的‘GCT’录取分数线,且获得学士学位,可向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提出报名申请,参加第二阶段的专业考试。
五、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复试
“GCT”成绩符合吉林大学录取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为专业课考试及面试,专业考试为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由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组织。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1、准考证;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现场照相后打印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录取的相关事项
(1)复试合格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其中项目管理领域招生计划100人。
(2)吉林大学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吉林大学当年录取人数的10%。
(3)吉林大学在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业设计工程、农业工程等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八、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
春季入学。工程硕士生的录取、培养方案及管理统一由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组织,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学员凭录取通知至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报到、学习。培养方式为进校不离岗方式学习,学制3年。
培养费用,根据物价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全程学费需一次性交清,书籍等杂费按实收取。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家承认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