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民办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组织动员民办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精神,现将民办教育机构参与教育脱贫攻坚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统筹推进。根据省教育厅提出的各地要把动员民办教育机构参与脱贫攻坚战作为教育扶贫的重要举措,构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民办教育协会协调推动,民办教育机构全面参与的三结合工作机制,形成助推教育脱贫攻坚战的工作合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做出应有贡献。
二、突出重点,有效整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结合民办教育机构的自身特点,整合日常扶贫工作,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重点围绕“五项计划”,即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乡村学校建设、师资培训、控辍保学、产业开发等方面,采取“点对点”互动,“一帮一”结对和定点帮扶、定向捐助等方式,落实“五个一批”即建立一批农产品直供直销点、帮扶一批农村薄弱学校、资助一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培训一批农村学校教师、指导培育一批特色产业项目。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市)教育局及相关协会组织要做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政策宣讲,全面动员民办教育机构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投身教育脱贫攻坚的伟大事业之中,多渠道宣传报道感人事迹,先进单位,优秀个人和团队,激励各民办教育机构为脱贫攻坚战出实力,干实事,做贡献。
各民办教育机构要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报送市民办教育协会,以便及时总结推广民办教育机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请市直各民办校(院)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市民办教育协会(联系人:覃丽,电话:84724438,QQ:756865799)
长沙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