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专业简介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本专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的物业管理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本专业采取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通过三年的业余学习,掌握从事物业管理职业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职业技能;具 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相当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具有承担物业管 理岗位工作的技能。具体来说,本专业适合下列岗位群:
1.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2. 饭店、商厦、写字楼物业经营管理工作;
3. 企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4. 社区规划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5. 房地产开发与营销的具体服务工作。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
物业管理专业是根据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物业管理人才的迫切需要,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为实现岗位从业能力而设置的。专业和专业课程的设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和实用性,注重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强化专业技能训练。
(一)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统设必修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二)限选课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推荐教材、提供教学服务。
(三)选修课程供地方电大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地方电大亦可根据培养目标及当地需要自开少量有针对性的选修课。地方自开课程的教材、教学管理及考试由各省级电大 负责。
(四)学生可从“公共选修课程目录”中选修课程,也允许学生跨科类选修课程。但这部分课程的学分不得超过总学分的10%。
(五)各门课程均安排形成性考核,由中央电大和地方电大共同组织。形成性考核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无形成性考核成绩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结业考试。
(六)有实验、课程见习、课程实习等实践环节的课程,必须按要求组织学生完成,凡未完成课程实践环节或课程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七)集中实践环节由专业见习、综合实训、毕业实习和毕业作业四部分构成。专业见习,主要是结合物业管理专业涉及的内容,安排学生到物业管理公司见习,了解物业管理的 基本流程,增加感性认识。综合实训,主要是结合所学专业,安排学生到物业管理公司进行 有关岗位的上岗综合实训,增强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毕业实习,主要是指学 生在毕业前,选择一定的实习题目,到物业管理公司具体从事某一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进 一步增强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作业主要是考察学生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央电大将为学生的毕业作业提供选题范围。 集中实践环节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教学大纲组织实施。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八)本专业专业见习安排2周,综合实训安排4周,毕业实习安排3周,毕业作业安排5周,重点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模式与教学媒体
采用多种现代远程教学技术手段,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文字教材、音像教材、IP课件、CAI课件等为主要教学媒体,文字教材为基本依据。通过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络教学、BBS、电子信箱、VBI、电话和双向视频系统、电视直播 教学等多种形式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四、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6学分。申请毕业证书学生的全部课程考核成 绩及获得的相应学分在首门注册课程获得学分后8年内有效。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 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可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本专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的物业管理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本专业采取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通过三年的业余学习,掌握从事物业管理职业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职业技能;具 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相当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具有承担物业管 理岗位工作的技能。具体来说,本专业适合下列岗位群:
1.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2. 饭店、商厦、写字楼物业经营管理工作;
3. 企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4. 社区规划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5. 房地产开发与营销的具体服务工作。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
物业管理专业是根据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物业管理人才的迫切需要,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为实现岗位从业能力而设置的。专业和专业课程的设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和实用性,注重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强化专业技能训练。
(一)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统设必修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二)限选课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推荐教材、提供教学服务。
(三)选修课程供地方电大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地方电大亦可根据培养目标及当地需要自开少量有针对性的选修课。地方自开课程的教材、教学管理及考试由各省级电大 负责。
(四)学生可从“公共选修课程目录”中选修课程,也允许学生跨科类选修课程。但这部分课程的学分不得超过总学分的10%。
(五)各门课程均安排形成性考核,由中央电大和地方电大共同组织。形成性考核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无形成性考核成绩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结业考试。
(六)有实验、课程见习、课程实习等实践环节的课程,必须按要求组织学生完成,凡未完成课程实践环节或课程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七)集中实践环节由专业见习、综合实训、毕业实习和毕业作业四部分构成。专业见习,主要是结合物业管理专业涉及的内容,安排学生到物业管理公司见习,了解物业管理的 基本流程,增加感性认识。综合实训,主要是结合所学专业,安排学生到物业管理公司进行 有关岗位的上岗综合实训,增强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毕业实习,主要是指学 生在毕业前,选择一定的实习题目,到物业管理公司具体从事某一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进 一步增强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作业主要是考察学生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央电大将为学生的毕业作业提供选题范围。 集中实践环节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教学大纲组织实施。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八)本专业专业见习安排2周,综合实训安排4周,毕业实习安排3周,毕业作业安排5周,重点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模式与教学媒体
采用多种现代远程教学技术手段,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文字教材、音像教材、IP课件、CAI课件等为主要教学媒体,文字教材为基本依据。通过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络教学、BBS、电子信箱、VBI、电话和双向视频系统、电视直播 教学等多种形式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四、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6学分。申请毕业证书学生的全部课程考核成 绩及获得的相应学分在首门注册课程获得学分后8年内有效。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 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可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